男女之間在訂婚後不代表他們在法律有夫妻身分的關係,且因法律規定婚約不得強迫履行﹝第975條﹞,因此若有一方違約,他方僅可依法﹝第977條至第979-1條﹞請求婚前調查賠償而不得強迫對方與之結婚,且此請求權若二年不行使則消滅﹝第979-2條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