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政事務公務員)即為有效婚姻。方完成自行協議離婚。證人必須為成年人(滿二十歲)婚姻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。根據觀念和文化的不同,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,這種結合通常以婚禮的方式來對外宣告其正式成立。結婚的具體原因很多,比如法律、社會、情感、經濟、精神和信仰的需要。通常,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,是家庭成立的標誌。婚姻雙方家長互稱「親家」或「姻親」。現代婚姻普遍為男女單偶88 條: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無效:、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。、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。、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。但感情諮詢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民法第 988-1 條:前條第三款但書之情形,前婚姻自後婚姻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。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準用離婚之效力。但剩餘財產已為分配或協議者,仍依原分配或協議定之,不得另行主張。依第一項規定前婚姻視為消滅者,其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,法律諮詢免費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自撤銷兩願離婚登記或廢棄離婚判決確定時起,逾五年者,亦同。 前婚姻依第一項規定視為消滅者,無過失之前婚配偶得向他方請求賠償。前項情形,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前婚配偶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前項請求權,不得讓與或繼承。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,不在此限。民法第 999 條:當事人之一方,因結婚無效或被撤銷而受有損害者,得向他方請求賠償。但他方無過失者,不在此限。 前項情形,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受害人亦得請求
2017-03-14
戶政事務公務員)即為有效婚姻。方完成自行協議離婚。證人必須為成年人(滿二十歲)婚姻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。根據觀念和文化的不同,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,這種結合通常以婚禮的方式來對外宣告其正式成立。結婚的具體原因很多,比如法律、社會、情感、經濟、精神和信仰的需要。通常,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,是家庭成立的標誌。婚姻雙方家長互稱「親家」或「姻親」。現代婚姻普遍為男女單偶88 條: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無效:、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。、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。、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。但感情諮詢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民法第 988-1 條:前條第三款但書之情形,前婚姻自後婚姻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。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準用離婚之效力。但剩餘財產已為分配或協議者,仍依原分配或協議定之,不得另行主張。依第一項規定前婚姻視為消滅者,其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,法律諮詢免費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自撤銷兩願離婚登記或廢棄離婚判決確定時起,逾五年者,亦同。 前婚姻依第一項規定視為消滅者,無過失之前婚配偶得向他方請求賠償。前項情形,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前婚配偶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前項請求權,不得讓與或繼承。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,不在此限。民法第 999 條:當事人之一方,因結婚無效或被撤銷而受有損害者,得向他方請求賠償。但他方無過失者,不在此限。 前項情形,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受害人亦得請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