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頭偕老是每對新人步入禮堂時的夢想,但卻不是每對夫妻都能牽手到老,所幸在這個世代離婚已經是稀鬆平常的事情,不合適的兩人選擇兩願離婚這樣和平的離婚程序,放手讓雙方各自尋找下一段幸福也算是好聚好散,但如果是因為出軌偷吃導致的外遇離婚那可就不一樣了,面對未對婚姻進到忠貞義務的伴侶、以及破壞婚姻的第三者,身為正宮的我們應當理直氣壯地行使配偶權,藉由離婚程序要求金錢賠償、名譽修復,本篇文章帶大家了解——關於外遇離婚的那些離婚程序。
因為外遇離婚可用的離婚程序有哪些——兩願離婚、協議離婚、裁判離婚
在台灣辦理離婚不問原因,也不管夫妻是因為婆媳問題、價值觀摩擦、性生活不合還是外遇離婚,離婚程序的差別只和當事人的「離婚意願」與「協議共識」有關,法律上將離婚程序劃分為三種類別,分別為兩願離婚、協議離婚、裁判離婚,以下分別為大家介紹這三種離婚程序。
兩願離婚——雙方「有意願」、「有共識」
兩願離婚可以說是最好聚好散的離婚程序,不管離婚原因是什麼,只要雙方都有意願離婚,且對於財產分割方式、子女監護權歸屬、贍養費是否給付等相關事項都能達成共識,雙方只要攜帶離婚協議書、身分證件就可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離婚,離婚手續僅需要一個小時,手續辦理完成後,雙方立刻回到單身身份,離婚協議內容即刻生效。
但相反的,如果離婚時有未討論到的事項,在離婚手續生效之後發生爭議,則需要再次協議申請,若協議破局就需要藉由訴訟爭取相關權益,因此即便是離婚程序採用兩願離婚,也要謹慎查看離婚協議書內容,最好的做法是請大愛徵信社律師幫忙撰寫並公正,避免書寫疏漏也可以提高協議書可信度。
協議離婚——雙方「有意願」、「無共識」
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,但對共同財產分割、子女監護權歸屬、是否給付贍養費等細節沒有共識時,就會進入離婚程序中的協議離婚。在協議過程中,可以向地方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,請求調解委員作為公正第三方介入夫妻協議過程,並提供相關案例、法令給當事人參考,作為不偏頗的公正第三方協助當事人相互退讓,協議出兩人都可以接受的決議。在藉由調解委員的協助獲得共識之後,夫妻須將協議內容書寫於離婚協議書,並請調解委員作為見證人確保協議書效力,隨後夫妻雙方就攜帶離婚協議書及身分證件,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。
協議離婚與兩願離婚的差異,只在於是否需要第三人介入調解,後續離婚手續相同。
訴訟離婚——雙方「有/無意願」、「無共識」
俗話說的「大家法院見」指的就是訴訟離婚,在只有一方有離婚意願、或雙方雖有離婚意願但對離婚協議沒有共識,且經調解委員調解仍舊無效,此時就會進到訴訟離婚程序。
訴訟離婚屬於家庭民事案件,而民事案件屬於私人糾紛,不論是個性不合、家庭問題還是外遇離婚,法院都不會使用公權力介入調查,所有訴訟大小事都要由當事人自行蒐證、提告、答辯,因此當離婚程序走入訴訟階段時,建議不熟悉法律規定的民眾尋找專業的離婚律師協助,尤其是當外遇離婚案件涉及金錢求償及名譽修復時,訴訟的勝負全仰賴蒐證的完整性,更需要離婚律師的專業幫我們爭取最大的離婚補償。
外遇離婚程序不一定要打官司,達成共識最重要
許多人認為外遇離婚一定要打官司才能求償,事實並非如此,即便是因為配偶偷吃導致離婚,只要雙方在財產、子女、撫養贍養費用以及外遇補償細節能達成共識,照樣可以和平的兩願離婚,既能拿到該有的補償金也能避免上法曠日費時的打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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